1)第4章_突然想要地老天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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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她说了句抱歉。

  “她也是我表姐。”

  南北把这两句话在脑子里绕了圈,似乎,不算近亲结婚?

  那天因为台州的大雨,前半程车开的都不是很快,等到开了三四个小时后,才开始慢慢加速行驶。真正到千岛湖的时候,已经接近五点,比他预估的慢了整整两个小时。

  如此的时长,她下车都已经双腿有些发肿。

  落脚的地方是私人住宅,只有她和程牧阳,还有他们车上的司机,和那个始终坐在副驾驶座上的男孩子,四个人进了庭院。

  整栋房子只有两个老婆婆,除了穿在身上的旗袍是黑白区分,余下的竟没有什么不同,相同的样貌,虽然已难免年迈老态,却连挽髻的方式,都毫无分别。

  她们并不像那两个人称呼程牧阳为小老板,而是用地方语言,在叫他“程程”。

  起初她听这名字很有脂粉气,后来在花洒下终于反应过来,程程,程程,不就是那个冯程程。《上海滩》里让人印象深刻的大小姐?她记得读书时,特意让人带来国语版电视剧,就是个唇红齿白的当红小生,扮演黑社会老大。

  由于过于梦幻,她只把这片子当日韩偶像剧来看。

  印象最深的就是,那个黑帮大哥总喜欢叼着根烟,用来塑造角色形象。折让她不由想起哥哥南淮,还有程牧阳,似乎都不是喜欢烟草的人。

  她洗完澡出来,正是黎明时,远处的天泛出浅淡的潮红色,程牧阳就坐在套房的客厅里打电话。她诧异看他,刚才进来时就发现这里是两间卧房,本以为一间肯定是空置的,难道他住在这里?

  他看见她出来,示意她不用管自己,回房去休息。

  南北看见天亮了,倒也不想再睡,索性就走过去,在他身侧单人沙发坐下来。

  他在用俄语讲电话,她曾经听同住的俄罗斯女孩说俄语,可并不觉得非常好听。

  程牧阳倒是说的很好,弹舌音很清透,偶尔不经意地停顿下来,过了很久,才会继续说几句。

  因为说的慢,突显语调的冰冷柔软。

  她终于相信了喀秋莎说的话,比起西语,俄语更适合漂亮的男人。可以慵懒,可以单纯,但又决对不会抹杀所该有的男人味和风度。

  她听了会儿,忽然冷不丁地用中文说了句:“是不是以前喀秋莎打电话,你都能听懂?”

  那时室友断定两个人听不懂俄语,从不避讳。

  现在想来,他还真是会伪装。

  “差不多,不过没有认真听过什么。”他也用中文回应她时,电话还没有挂断,谁知道连线的那边是谁?不管是谁,他都已经坦然交待了两句,断了连线:“还不睡?”

  南北略一皱眉,很快又舒展开。

  “想要说什么。”他问她。

  “你这几天都要和我住在一间套房?”

  “我一直住在这间房,已经习惯了。”

  “那我换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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