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968 好大一坨(求订求月票)_无限归来之超级警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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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不得不说的是,随着费伦实力的逐步提升,模糊感知和绝对感知出的警兆变得越来越少,如今的他即使对上持霰弹枪的匪徒两种感知也不会出半点预警,原因很简单,霰弹枪的杀伤力已不足以对费伦造成伤害。

  所以,当模糊感知察觉到武装直升机、稀罕示警时,费伦才会如此敏感,但结果只是虚惊一场,反倒是把对座的阿巴兹给吓得尿意频传,随时都可能流在裤裆里。

  费伦收回思感后,很快现阿巴兹望向他的眼神中充满了恐惧,当下哂道:“你干嘛一副见鬼的表情?”

  听到问话,阿巴兹如惊弓之鸟般卷曲进角落里,以手掩面道:“你、你你……别杀我!”

  “我杀你干嘛?你还得给我带路呢!”费伦好笑道。

  “砰!砰!砰!……”

  阿巴兹突然跪坐在皮沙上一直对费伦磕头,嘴里还碎碎道:“带、带完路,你……你也、可不可以不、不要杀我?”

  费伦嘴角不自禁扯了一下,泛起一丝嘲讽笑意,调侃道:“你这头磕得也太假了吧?额头一点事儿没有,还他妈不见血!”

  阿巴兹一听,赶紧连滚带爬扑腾到地上,就着铺了垫布的车地板“嗙嗙”狂磕头,其用力之猛,即使有垫布隔着,没两三下他的前额就迅红肿起来,再不复之前费伦押着光头进毒仓时,他坐在沙上那种从容淡定。

  可惜的是。对于费伦而言,从轮回空间归来的他三观尽毁,人命死活神马的全凭喜好和心情。信手为之……

  值得一提的是,人之所以是人,不在于会使用工具或有头脑什么的,而在于其适应性。

  在燧人氏还没有开出钻木取火的那个年代,人群部落照样能够茹毛饮血延续下去,而人类社会展进步到今天,有的人连杀只鸡都拙手笨脚。这就展现了一个适应性的问题。

  对于单个个体的人而言,想要生存或改变当前的生存状态,那么除了本事之外。就是需要极端的适应性,而没有适应性的人很容易就会落后于时代。

  就拿杀鸡来说吧,平常不会杀绝对没人说什么,因为这件事无关乎生存。但当一个人流落荒岛。身边只有野鸡可食时,那他还是得杀鸡,就算杀了之后茹毛饮血却始终还是要杀,而一旦这人杀鸡杀惯了,适应了,他就会把杀鸡当剪草。其实杀人也是同一道理,杀得多了就会造成对生命的漠视,漠视之后也就自如了。

  当然。费伦的层次比【漠视】还要高很多,那是因为他在轮回空间杀过的人就跟他吃过的饭粒一样多。达到这种程度之后,他的心(理)简直比阿喀琉斯的身体还要刀枪不入。

  不过心理状态再好也架不住天上的武装直升机异动。当试飞的武装直升机开始朝地面降落时,费伦的感知警兆又起,好不容易才被他给压了下去。

  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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